“962000”运管投诉电话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处理与答复群众对本市公共汽电车、出租汽车、轨道交通、道路长途客运、道路货物运输、汽车维修、驾驶员培训、停车场(库)等行业的咨询、建议、投诉和表扬等事项,从而进一步保护城市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交通运输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,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。 一、各类投诉答复期限: •公共汽电车:自受理乘客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•出租汽车:自接受投诉后,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毕,但情况复杂的,可以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。 •轨道交通:自接受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 •其他行业:在投诉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,作出相应的答复。 二、其他事项处理期限: •咨询:自接受咨询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 •建议:自接受建议事项起二十日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 •表扬:自接受表扬事项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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